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基本建设各项法规,坚持按基建规律和程序开展工作。
二、参与编制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校园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负责编制、执行基建年度投资计划。
三、组织编制单体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等文件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办理报建、招投标和质监质检等手续,做好基本建设前期工作。
四、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的招标、议标工作;择优选择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队伍;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下,代表校方签订部分工程建设和工程监理合同。
五、积极配合监理和施工单位组织好工程项目的施工,严格履行合同,严格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图施工,严格控制工程造价。认真执行施工签证、设计变更和工程验收制度,把好工程质量关。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及时组织整理竣工资料并归档。
六、认真把好基建物资的采购供应关。根据各单体项目的设计图纸编制基建物资控制计划,与监理单位一道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物资的采购、储运、保管、加工、供应和调配工作,严把基建材料质量关。强化甲控,减少甲供。确需甲供的设备坚持货比三家,并按规定进行招标。
七、配合财务处管好基建投资。认真做好基建财务的计划管理、工程项目预算复核、决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编报基建统计和财务报表。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制度。
八、管理好基本建设文书档案、设计档案和工程施工档案。工程竣工后及时向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移交。
九、加强与校内外各单位和部门的联系与交流,节省开支,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及时向校领导提供有关信息。
十、加强全处干部职工政治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适时组织技术交流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我校基建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十一、加强党组织对基建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作用,严格要求、科学管理、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确保我校基本建设工作始终沿着健康、正确的方向前进。
十二、积极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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