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图书楼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图书楼改造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陕发改社会〔2023〕1495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西北政法大学,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西北政法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内。
2.2工程概况:本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 11985.76 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面积7755.2 平方米,南辅楼建筑面积 2119.76 平方米,北辅楼建筑面积 2110.8 平方米。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筑面积 1279 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为整体结构加固、室内外装饰装修,以及屋面和外立面 (含外窗) 、水暖电管线、消防工程改造等。
2.3 招标范围: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图书楼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总图设计(总平面规划、总体竖向、道路、综合管网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含加固设计)、水、暖、电各专业),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景观绿化、泛光照明、弱电及智能化设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室内吸声、内部音响、灯光及舞台系统设计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4 项目投资总额:图书楼改造项目投资总额为 2897 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 200万元) 。
2.5项目标段名称: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图书楼改造项目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基本信息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可查询;
3.6.2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3投标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10月8日09时30分前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0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xxq.sxggzyjy.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6.4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8、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3年9月15日00时00分开始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等媒介公开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投标过程,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9.3本项目全过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投标人只需在系统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无需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参与不见面开标的各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系统操作手册,并按照交易流程进行不见面开标活动,请在开标前调试好网络环境及电脑,未按规定程序操作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各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北政法大学
地 址: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联系人:冯老师
电 话:029-88182381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9楼
联系人:韩昱晨、张建国
电 话:029-88210541
邮 编:710075
(转自: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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