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我校对雁塔校区法律实务实训基地(一期)电梯、空调、门窗、太阳能热水系统等四个建设单位采购项目进行了验收,基建处、审计处、财务处、国资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总包单位等参加验收。
基建处处长孟红军介绍了本次验收的四个项目的概况,各分包施工单位介绍相应项目的施工情况。全体参与验收的各方实地对验收项目进行了查看和测试。
结合项目实地检查情况,参与验收的各方一致认为本项目按要求完成了施工图纸和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同意通过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