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我校对长安校区学生公寓消防维修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基建处、审计处、财务处、国资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负责人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加验收。
基建处副处长冯继涛介绍了长安校区学生公寓消防维修项目的整体情况,施工单位介绍了项目施工情况。随后对长安校区14栋学生公寓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等进行了联动测试。
结合项目实地检查情况,认为本项目按要求完成了设计及合同内所有施工内容,并且通过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参与验收的各方一致同意通过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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